2015年1月24日 星期六

香港《文學報》

香港《文學報》
許定銘



改革號




終刊號

香港《文學報》不是報紙,是本以創作為主的十六開純文學月刊,連封面底約三十二至三十六頁。出版《文學報》的,是幾位熱愛寫作的文藝青年。他們在創刊詞《挺立在時代新風氣之中》說:

本刊同人,力求《文學報》,以新的姿態,挺立在時代新風氣之中,表達同時代人的美感;如朝花,開得鮮,放得美,為大家所喜愛;務求讀者一册在手,朝氣勃勃,情懷為之馨香多采,思想為之聰明細緻。

刊物在一九七零年創刊時,主編的是曾在《當代文藝》任編輯的非夢和梁從斌,出完第六期,加入柯振中及賴漢初作編委。《文學報》因銷路欠佳,到第十期,原出版者香港新文學出版社無法支持,柯振中的樂加傳播公司接手,由第十一期起任主編,革新出版,出至第十五期,未見起色,且柯振中赴笈美國,月刊遂於一九七一年十月停刊。

作為末代主編的柯振中把《文學報》分成一至六,七至十及十一至十五期三個時期,我們就從這三階段看看《文學報》走過的崎嶇之途。

《文學報》的創刊主編者非夢和梁從斌都曾追隨過徐速,在《當代文藝》任職,編輯經驗豐富,以創刊號為例,薄薄的連封面底才二十四頁即包括了小說、散文和新詩等創作,此外,還有文壇掌故、文學知識、文學創作講座及論說等欄目,以文學期刊來說,算是安排得妥妥當當。

由於非夢和梁從斌都是寫小說的,加上全力發稿支持的好友柯振中當年也熱衷小說創作,《文學報》自然側重了這方面,每期的小說總有三幾篇,佔版位在三分一至一半以上。一九六O及七O年代三毫子文藝小說盛行,年輕人愛讀小說,他們把重點放此,能搶到不少讀者,應該是走對了路。

前段的六期中,我比較喜歡的是文學創作講座欄,先後由徐速、任畢明、沙千夢、李素、慕容羽軍和梁從斌現身說法,談他們的創作經驗,每期約佔兩頁,並附作者照片,對初學寫作的年輕人有一定的吸引力。徐速以自身的歷程談創作經驗,鼓勵年輕作家在把握好題材以後,要趁年輕盡快動筆,否則,錯過了「創作年齡」與「創作心境」,就很難寫出好的作品來。任畢明以《我的〈閒花集〉是怎樣寫成的》談他寫《閒花集》的過程,慕容羽軍則以他創作《星心曲》作例子,指導大家《如何創作長篇小說》;沙千夢的《有意栽花花必發》以恆心去勉勵初學寫作者,認為寫作是要「鍛鍊又鍛鍊」才能踏上成功之路的;李素以《行雲流水》談散文的創作,她主張「把醞釀的時間拉長,以便在反覆思维中,淘汰一些雜質和多餘的枝節」……,這些經驗之談,真是金石良言!

不知是時機不配合,還是香港的文化氣息薄弱,初期的《文學報》雖然有好編輯,又有名家和新進作者支持,然而,銷路始終未見起色。由第七期起,邀請柯振中及賴漢初加人作編委,擴大組稿內容,邀雲碧琳、張曉風及雨萍等供稿,野火、蓬草、杜良媞、路雅……亦經常來稿支持,惟《文學報》銷售無甚進展,及至第十一期起,改由香港樂加傳播公司任督印,柯振中任主編,邀水禾田及梅創基加入負責期刊的美術設計,進行了重大的改革。

樂加傳播公司的營業重點在推廣電影藝術,經常從電影公司租藝術電影包場供同好欣賞,與文學的關係本來不大,但,柯振中、李文耀、杜良媞和水禾田等,原本就是文學人,接辦《文學報》後,將文學與電影藝術結合,相得益彰,應該是件好事。

柯振中接手《文學報》後,最突出的改革是封面設計。前十期《文學報》的封面很單調,除了「文學報」三個大字外,附加的都是一幅素描或剪紙的人物插圖,無論上下左右的走位,都反映出主事者並不重視以封面去吸引讀者。我時常都說:一本書或雜誌,擺在報紙檔或書店的陳列枱上,沒有搶眼的封面,如何吸引顧客的翻閱興趣?有些人愛唱高調:我的內涵出眾就夠了!事實上,你沒有吸引人家翻閱的能力,誰知道你有沒有內涵?商品如何推銷出去?

水禾田是一九六O年代文社運動出身,我輩最出色的插圖家、攝影師和封面設計家,他接手設計的五期《文學報》封面,吸引力比之前的高出不知多少倍。柯振中在一九九O年寫的《記〈文學報〉月刊》,對改革號第十一期的封面有這樣的回憶:

墨黑底反照一大圈夕陽紅,下左黑角散一些「人之初、性本善」的紅小字樣,中心那大圈夕陽紅右側雕一些「上大人孔乙己之類墨黑大字,既吸引又富特色。(見《還墨賦》頁223)

事隔二十年,「小清江」對此封面印象仍如此深刻,可見老柯對水禾田的設計充滿信心且特别鍾愛!

我則對第十五期終刊號之封面有特別偏愛:深藍綠的封面,被撕開的線圈反白紙及交錯的原稿紙蓋上,墨綠的大圓點上下,用藝術字體寫出了不規則的特稿、專輯、小說、詩、散文、雜文、藝廊……等雜誌內容,這不單單是張出色的封面設計,簡直是件藝術品。一九七O年代初期,是印刷術改變最迅速的年代,不知他們用的是柯式印刷,還是老式的要製電版的活版印刷,無論如何,要弄那麼一幅封面,一點不簡單!

第三階段《文學報》的改革中,除了水禾田的封面設計和內文插圖外,在原有的文學元素以外,還加入了梅創基的藝廊及吳思遠等人的電影藝術文章,而此中最值得一提的,是他們用十三至十五期,辦了個《色情文學》特輯,此中包括了:黄俊東的《風流小說肉蒲團》、林真的《曹聚仁筆下的色情文學》、戈爾的《郭良蕙的〈心鎖〉是色情小說嗎?》、錢塘江的《談「色情文學」》、非夢的《中國詩中的性愛描寫》……等近十篇文稿,水平甚高。

林真是知名的相學家,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文學造詣其實甚深。他的《曹聚仁筆下的色情文學》,分三期刊出,以近兩萬字去分析曹聚仁的《秦淮舊感錄》。他先簡略敘述了這個由鄭國棟、黃鳳兮和黃小英組成的風塵故事,然後以她們倆對性愛的反應,叫床的功架來表述性愛的變態心理,再將它與其他色情文學比較……。此文立論精確而深入,其後還引得曹聚仁在謝世半年前(一九七二年春天),寄來了回應的文章數篇,可惜稿來得太遲,《文學報》經已停刊而未能發表。據說這幾篇未刊的手稿,一直存在柯振中手中,直到二OO四年三月,柯振中把曹文《談情愛描寫──簷下》(包括一談、續談及三談)並引言詳述事情發生的始末,於總第三十六期的《文學世紀》發表,作為對林真批評的回應。這個回應足足遲了三十年才面世,時空差距甚大,一般人難以讀齊兩文,有心人若把林真及曹聚仁兩文合成一起重刊,有關色情文學的討論則更見完整,當是件文壇美事!

一九六O及七O年代的香港文壇流行幾句話:如果你想苦害某人,最好鼓勵他出版一份純文學雜誌。

這句話正正反映了當年香港文學的悲哀!

此所以,凡以「文學」當重點的雜誌,若背後沒有大財團或政治背景的,大多悲劇收場,請看:雲碧琳的《文藝季》(1962-63)出了三期、李雨生的《水星》(1964-65)九期、幻影的《小說文藝》(1965-66)五期、李怡的《文藝伴侶》(1966)四期、劉一波的《新作品雙月刊》(1966-67)三期、王子沐的《文藝季刊》(1968-69)兩期……。

《文學報》創刊之初,由非夢及梁從斌主持,是私人集資出版或幕後有人支持?我不知道!但出了六期已急速求變,邀柯振中及賴漢初加入,到第十期是山窮水盡,改由樂加傳播公司掌控,實際的出資者則是大同印務公司的老板,如此努力變身,且有印刷廠支持的《文學報》也僅出十五期,那不是期刊的水平問題,是時代的悲哀!

柯振中在終刊號的《編餘漫筆》中說:

……事實上香港是一個不適宜文化藝術生長的地域,文學在此地不能立足已是意料中事,幹的人早該存着「只問耕耘,不問收穫」的態度,幹了多少就多少,不必因不能再幹下去了而洩氣,甚至埋怨自己以往太傻,明知不可為的事也去為!

好一句「明知不可為的事也去為」,這種年輕時代才有的傻勁,近五十年後回顧,會不會後悔?恐怕如再有機會,他們仍會再拼一次!今天的香港,純文學表面發展得蓬蓬勃勃,不少文學期刊連續出版了多年,不過,如果沒有了背後的支持,不知哪種還會自己辦下去?

──2014年12月

●後記:香港《文學報》早兩年寫過篇短文,發表於《大公報•大公園》,當時手上只有三幾本《文學報》,未窺全豹,極不愜意,只寫了幾百字,一直耿耿於懷。今次來洛杉磯,柯振中借我十五册全套,讀了整星期,非常高興,特意重寫一趟,2015年1月4日發表於《大公報•文學》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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